法律问答

我现在试用期内,业绩没达标,现在怀孕了,公司还要开除。有赔偿吗

2019-05-14 12:42:0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辞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补偿
    3、违法辞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参见《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1、首先,尽管你是在试用期内出的事故,也属于工伤。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
    十四、十五条之规定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2、索赔之前,先要向劳动局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待认定为工伤后进行伤残鉴定,然后根据伤残的等级计算应赔的数额。赔偿的数额根据伤残等级、当地居民收入及本人工资计算。各地标准不同,数额差别也比较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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