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卫生工作人,我因为没有举报非法行医,没有行医资格的医生输液致死人,我应该付什么责任

医疗事故纠纷
2019-05-13 08:53:0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行为的种情形有:

      
    1、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2、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3、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4、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5、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开办医疗机构的;

      
    (二)司法解释还规定,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擅自从事医疗业务活动。
    非法行医罪是职业犯,因此只要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像具有执业资格的人一样从事医疗业务活动,就是非法行医。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外,《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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