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人单位如果克扣工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38条第二款接触劳动合同,公司所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需要扣税吗?特别是经济补偿需要扣税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5-12 13:11: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克扣工资指企业无正当理由扣减员工应得工资(即在员工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企业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员工的全部劳动报酬)
    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4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签订空白合同违法,该合同无效,没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时可以拿到以下的报酬:
    1、员工应付的劳动报酬;
    2、从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还要依法支付一年内的双倍工资。具体而言,就是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公司还是没签劳动合同的,不仅要按规定支付应付的工资,还要额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并且支付时间最长是十一个月,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及提起诉讼主张权益。
  • 所谓克扣工资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依据原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克扣劳动者的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克扣工资的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在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发放劳动者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分为合同解除合同终止,具体如下:

      
    1、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的;

      
    2、单位非过失性解除的;

      
    3、单位经济性裁员解除的;

      
    4、员工被动解除劳动合同的;

      
    5、劳动合同期满后,单位不同意续订而终止的;

      
    6、劳动合同期满后,单位同意续订,但降低原约定条件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致使合同终止的;

      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要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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