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二十三年因经常因小事吵架感情不好,有共同两处房一处在老家一处在宁波有一儿子,起诉离婚要那些条件,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
2019-05-10 23:02: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吵架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的,可以离婚。离婚有两种,一种诉讼离婚,一种协议离婚。当双方对财产孩子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时,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手续:申请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户口在本辖区;

      
    3.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4.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债权等的处理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书提供三份,双方当事人一人一份,办理机关留一份)

      

      办理材料:

      
    1.本人的常住户口薄(户口本的婚姻状况为:已婚)和居民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有磁、或者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当事人持有原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的档案证明。

      
    3.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照片的色底双方当事人一致)
  •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你好,可以分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包括基本工资、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以及一定范围的实物。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以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