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4S店更换其他品牌的汽车配件算消费欺诈吗?

2019-05-10 20:30: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消费欺诈,是指经营者夸大向消费者提供的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对提供的有关商品或者服务介绍不真实,作出虚假或者使消费者误解的宣传。
    2,依《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第六条的规定,消费欺诈行为包括:
      
    (一)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四)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五)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六)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七)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
      
    (八)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九)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 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四)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五)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六)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七)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八)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九)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十)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十一)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十二)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十三)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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