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老板拖欠工资2个月了,我这属于私人老板在五金厂接的活我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去劳动局告他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5-10 15:24: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私人包工头拖欠工资不给,没营业执照和欠条可以告他。没有营业执照的个人雇佣劳动者的,属于雇佣关系,雇佣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劳动局也不受理纠纷。建议依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工资。
    《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第九十三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诉到法院后,大多数法院按照简易程序审理,审理期限3个月,也就是说,从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理完毕。开庭日期大多数在立案后1个月左右。

  • 1、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法律依据: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本月工资在第三个月发放属于违法,如1月份工资在3月份发放就属于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发生在两年之内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如是离职结算,劳动者在做好工作交接后15日内和企业结清工资。
  • 虽然没有劳动合同,但是可以通过工作服、签到簿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有工资欠条也是可以证明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你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仲裁主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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