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限责任公司我是公司小股东,股份占12%如果公司倒闭要偿还60万的债务我是按我占的股份比例来承担么?

2019-05-10 13:22: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有限公司的债务是用公司自己的资产去偿还的,如果不是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只要出资到位了,一般来说不会受到公司债务的影响。如果是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需要有证据证明自己个人财产和公司资产是分开的,那样公司的债务就不会影响股东。
    法定代表人的话,除非在执行工作任务的过程中有过错,需要赔偿给公司,一般公司的债务不会影响法定代表人。
  •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
    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一、 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 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三、 破产财产分配。
    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四、 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五、 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 申请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第六章第四十三条中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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