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买卖 ,可以正常过户 ,可是
合同法规定 ,原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需要先告诉他房子准备卖 ,他不买你才能转卖给下家 ,还有;买卖不破租赁 ,不因为你卖房合同期就提前结束了 ,而是要么你违约让他提前搬走 ,要么等到期买家在收房 ,这期间租金归他 。都需要租户配合,要稳妥处置 ,弄僵了不好处理 。
1、《合同法》 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
合同的效力;
2、《民通意见》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
继承发生
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