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骑摩托车正常行驶,一小孩窜出来撞上我的摩托车,小孩小腿主骨中间骨折,能评上十级伤残鉴定吗,我的摩托车有牌照,我有驾驶证,行驶证过期了没有保险,不知道要赔多少钱?

2019-05-10 09:05: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行驶证过期并不是导致车辆发生事故的原因,另外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交警会根据当事人对事故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行驶证过期后,出现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不予赔偿,而由肇事者自己负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商业险 第三条 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车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二)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
  • 驶证过期不影响赔偿。交警部门是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证件过期另作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 一般来说,如果是开车未携带驾驶证,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记1分。
      依据是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使用规定》附件2第五点第
    (四)项的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记1分。
      罚款依据是《交通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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