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己开个店,想用它们连锁店的名字,算侵权吗

2019-05-10 05:35:5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 财产侵权损害赔偿范围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
    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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