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提出执行申请复议的,法院应在多长時间予以答复
-
工伤中的行政复议,是指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或者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不服,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费率不服,协议医疗鉴定和辅助机构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履行协议,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在法定时效内,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所属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行政复议答复书(格式)
[ ] 号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申请人) 对本机关于 年 月 日作出的 (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根据提出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案号 )的要求,现答复如下:(针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作出答复,同时说明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
此 致
(行政复议机关名称)
附件:
1、被申请人答复书一式三份
2、证据目录清单及相关证据
3、授权委托书(有委托代理人的)
答复人:
(答复人印章)
年 月 日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