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爸爸在9.6号出现车祸,所骑摩托车与一轿车相撞,在夜间由于摩托车灯光坏掉,加上轿车主人未开转行灯。我爸被撞,失血性休克,大量失血。嘴唇上方被撕裂,牙齿被磕掉几颗,9.25号才出院。请问这属几级伤残?若是打官司,有多少赔偿费。我们是农村的。谢谢!

2019-05-08 12:19: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者受伤的,如果伤势经相关机构鉴定不构成残疾,应该就伤后就医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向肇事方索赔。 如果交通事故造成受害者因伤致残,除了上述治疗费用外,其因残疾造成的生活上需要产生的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也应由肇事方来支付。
    具体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 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
    受害人死亡的,除抢救治疗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等。
    计算概述
    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2、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3、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4、营养费=依据伤情确定营养费标准*天数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6、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
    7、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伤残系数×抚养年限
    8、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9、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按照上述标准计算。
  •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害事故中农村户口的受害者及家属如主张按所在地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需需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在城镇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和收入;

    二是在城镇已连续居住、生活满一年。

    近年来,各地法院纷纷出台相关法规和法律文件明确规定,对已经在城镇居住、工作、生活且达到一定期限的农村居民,应视为城镇居民,其人身损害赔偿按照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
  • 发生交通事故就赔偿问题进行诉讼需要基本材料如下:事故认定书、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住院病历、伤残鉴定书、户籍证明(农业户口或城镇户口,涉及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收入证明、护理人员收入证明、交通费住宿费票据等。可以请求的费用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精神抚慰金、交通费、住宿费等。
    二次手术如果在伤残鉴定书中做出了认定,直接算入医疗费中就可以了,如果没有认定,可以再鉴定二次手术费或者等发生后另行起诉。
    最后,诉讼费用以诉讼标的额的多少决定,律师费同样是以诉讼标的额的多少决定。
    诉讼费由败诉方按败诉比例承担,律师费自行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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