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是车主??开公司小型货车将人撞的伤残??自己全责??对方要我们赔付二十万??应该怎么办??保险公司应该怎样赔付十万??应该怎么办??保险公司应该怎样赔付?

2019-05-08 10:17: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你上了商业险的车损险,而且能够确认属于你自己的全部责任,那么保险公司寄给你陪!
    一旦发生着这种情况最好不要离开现场,直接拨打你保险公司的电话号码!
    对了如果你没有商业险只有交强险,应该是赔不了
  • 发生交通事故,对伤者要进行积极救治,并立即报警,等待交警来处理。因为交通事故的后续处理与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息息相关。涉及到垫付的话,要保留好相关票据。能够和解是对双方都有利的事,不必要在去走漫长的诉讼程序。
    但是和解会面临着两个重要的问题,一是如何和解?二是和解以后对方反悔或者不履行和解协议怎么办?至于如何和解,适不适合和解,这个需要看双方的意愿,只要双方有能够在一定条件下达成一致的可能,建议还是尽量去争取和解,尽快了解此事。
    但是需要注意一点的是和解尽量不要口头的方式形成,最好签订一份和解协议,以免双方事后再因此事而发生争端。而至于和解以后,一方反悔或者不履行和解协议,那么拿着和解协议可以直接起诉对方,要求对方履行和解协议。
    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物品、设施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应当是进行修复,对于无法修复的则采用赔偿来弥补损失。对于没有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形,双方对于损失是可以协商解决的,但是协商后也不排除反悔的可能。
    因为你提供的事故信息不是很全面,我还需要了解几个重要的信息,所以需要向你确认几个问题。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在河北-沧州发生的吗?有没有交警介入事故了。
    你所陈述的责任划分情况是事故认定书中所写的吗?能否具体描述一下事故的经过?关于财产损失,有财产损失的评估报告吗?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方便沟通,个人首页的“详细资料”里的手机号就是微信号。
  • 有保险的肇事车驾驶员,车主是否还需要承担责任要看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是否能完全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财产损失的赔偿方式:
    1、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

    对于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为,属于物之失去控制,与之相适应的最好赔偿是返还财产。

    2、查封、扣压、冻结财产造成的赔偿。

    查封、扣压、冻结财产的,应当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应当返还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3、财产已经拍卖的赔偿。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财产实行违法强制措施后,如果对财产已经进行了拍卖,原物已经不存在或已为他人所有,恢复原状已不可能,便应给予金钱赔偿。对已拍卖财产的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是给付拍卖所得价款。

    4、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损害赔偿

    国家赔偿法规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造成损害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所谓“必要的经常性”的费用开支是指企业、商店、公民等停产停业期间用于维持其生存的基本开支。
    5、财产权其他损害赔偿。

    国家赔偿法规定,对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所谓“直接损失”,是指因遭受不法侵害而使现有财产的必然减少或消灭。其次,除直接损失外,可预期利益、间接损失都是相对人未实际取得的利益,不能排除意外情况的发生是无法实际取得的风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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