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我父母11年离婚,离婚财产分配是我父亲的承租房归属我母亲,另外一间房屋我父亲一半,我母亲等我成年过户给我,但是我母亲后来犯了法,被没收全部财产,请问那间我母亲赠与我的房子要怎么办,我母亲犯法时我尚未成年并没有过户给我

离婚
2019-05-08 07:15: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理房屋赠与的具体流程及所需资料、税费:
    1、签署确认书
    与子女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记得要带齐相关资料,比如房屋的产权证或者购买合同,房地产赠与人的无偿赠与协议等,在这里要注意的是,如果受赠人是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
    2、房产评估
    房屋赠与需要进行房产评估,一般来说,由于是赠与业务,评估价通常会较市价低。
    3、办理赠与公证
    房屋赠与需要办理赠与公证,以此来证明此赠与行为是有效且真实的,而赠与公证费则会是评估价的2%。
    4、缴纳税费
    房屋赠与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比如契税会是房管局评估价的 3%,印花税会是房管局评估价的
    0.5%,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为每宗80元,还有一项是土地出让金,按所受赠的房产性质而定。
    5、出新房产证
    当一切手续办理妥当,新的房产证书就会出来了,记得领取就可以了。
  • 房子已经过户给子女: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房子是孩子的财产,与夫妻没有关系了,离婚时双方不能分割这房子。
    但是,如果是夫妻中一方赠与并过户给子女、未经另一方同意的:另一方可以在离婚前先行起诉请求撤销赠与并收回房子,然后在离婚时可以分割。
    理由:婚后共同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双方处置,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儿子的,另一方可以请求确认赠与无效。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 分配房又被成为福利房,关于福利房的买卖:
    无证的单位福利房相当于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不能买卖。有证的单位二手房购买时需要注意:了解该单位房的权属性质,是属于集资房还是房改房,是全产权还是部分产权,单位与职工之间是否有相关出售的协议,如职工部分集资,所取得的集资房为部分产权,出售时需要单位同意,且单位拥有优先购买权;标准价的房改房拥的是部分产权,出售也需要经单位同意才可出售,原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如果该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产权人房产为全产权且没有其它纠纷,购房者可以购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