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2o12年6月进的厂,到目前没有劳动合同,工伤险有,去年底单位换了厂名法人单表没变,我现在有没权力让现在的单位补缴社保,如果补缴个人交多少?

2019-05-08 06:13: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提供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证据(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考勤记录;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及发生事故的证据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
  • 公司补缴员工社保需要的资料:
    1、填报《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补缴期间的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补缴期间的职工原始工资表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补缴期间含工资发放情况的原始会计凭证(装订成册)。
    需要补缴的费用=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滞纳金+利息。
    注意事项:
    1、办理业务时提交的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表格中单位经办人、负责人及日期均需填写完整。
    2、用人单位申报涉及或包含非当前缴费年度内月份的漏缴少缴社保补缴时,需要先到社保中心稽核科审核。
  • 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在,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就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 你好,可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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