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共同房产,一方死亡,房产证为死者名字,如何变更为另一方名下

2019-05-07 12:26: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
  • 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可以拿着遗嘱书,去办理过户。
    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 如果在世一方债务人,有证据证明其待还款期限之日将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在还款日前起诉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其在还款期限之日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应依约定还款期限之日起2年内向管辖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主张自己的权利。
    即如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应自还款期限之日起2年内提起诉讼。2年是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将丧失胜诉权。
  •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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