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社会保险争议是否可以仲裁?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
2019-05-07 12:18: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手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当事人在房地产案件诉讼过程中享有以下权利:  有请求司法保护并获得公正裁判的权利、申请回避权。
      有收集证据、查阅、复制与本案有关材料、法律文书的权利。  有辩论权,可委托律师代理诉讼、行使委托代理权。  有处分实体权,包括承认、放弃、变更民事权利,进行和解、调解,提起上诉的权利,有反驳对方的请示及反诉权。
      有对生效的法院民事判决、裁定书、调解书等申请强制执行权。  当事人在享受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如下义务:  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不能滥用诉权,同时履行诉讼义务。
      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和法庭秩序。  必须履行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向相应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级别管辖是指不同级别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分工。目前县、市、直辖市普遍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部分省、自治区也相应地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在现阶段,劳动争议案件大部分都由当地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地域管辖是指不同地区同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案件方面的分工。如果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即向职工发放工资的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受理。
  • 民事起诉状(婚姻)
    原告:姓名,民族,出生年月,地址,身份证号
    被告:姓名,民族,出生年月,地址,身份证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
    2、依法判令婚生子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按月支付抚养费用**元;
    3、依法分割双方共同财产(财产具体信息);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年*月*日育有一子,取名**;离婚原因概述(感情不和,经常吵架,不顾家庭,有外遇导致感情破裂的各种原因),原告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诉前原被告协商此事,无果,现诉至贵院,望贵院查明事实后支持原告诉请。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字摁手印):
    *年*月*日
  • 社保的缴纳比例为:
    1、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14%;个人缴纳比例:8%;
    2、医疗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8%;个人缴纳比例:2%;
    3、失业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2%;个人缴纳比例:1%;
    4、工伤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对照本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
    5、生育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以职工个人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
    0.8%的缴费比例,由单位全额缴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