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被对方三轮电动车所撞。事故判定书对方全责。对方现在A不赔我的修车费用。我怎么办?

2019-05-07 10:01: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电动车撞人的,也属于交通事故,应该及时报警,先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再由双方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就赔偿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如果伤者构成伤残的,还应该根据伤残等级赔偿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和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发生事故后首先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报警,报保险公司,有人员受伤的,要立即拨打120前来急救。
      
    1、报警后等待交警勘查现场,交际功能勘查现场后可以把车辆移至路边,防止堵塞交通。
      
    2、交警会在10个工作日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划分责任,只要机动车有责任的,交强险赔偿如下:
      a、伤者的医药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最高赔偿1W元,超出1W的部分,由双方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
      b、伤者的误工费、护理费、有伤残的话,还包括伤残赔偿金,交强险最高赔偿11W,要是超出11W了,超出部分还是双方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
      c、伤者的财产损失,交强险最高赔偿2000元,超出2000的部分还是双方按着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
      d、机动车的车损,伤者也要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
      
    3、机动车有商业险的话,上述由机动车赔偿的部分,由机动车的商业险赔偿。司机不用个人承担费用。但伤者用了非医保药的,保险不报销,也是双方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

  •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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