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想咨询你点事,我朋友2016年6月份盗窃1000元,钉网头了,取保候审那个人没抓到,2017年3月12号被抓了能判多久

刑事辩护
2019-05-06 09:57: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51条、第60条及其他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这是指就被拘留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缺乏证明其有犯罪事实的足够证据,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内不能收集到相应证据,而需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 未成年人不满十六周岁的,不予刑事处罚。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行为的就可能被定为盗窃罪,还有就是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就可被认定为盗窃罪。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为“数额较大”
    不是盗窃数额巨大、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特别严重情节的盗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1)公安机关决定对毒品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缉毒侦查人员应向毒品犯罪嫌疑人、保证人宣布有关法律规定,让其遵守和执行;
    (2)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办案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毒品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或者暂住地派出所执行;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毒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执行;
    (4)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10日前,通知决定机关;
    (5)公安机关对毒品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的,可以决定没收保证金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并且区别不同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担保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变更为监视居住,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6)公安机关对保证人违反规定的查证属实后,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对保证人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
  • 朋友盗窃,如果事先知情,并参与谋划,虽然不在现场,也构成共同犯罪,死不承认,不影响定罪量刑。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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