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了离职手续,正常离职了,劳动单位不发工资,可不可以告他们?

2019-05-05 14:53: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劳动者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某些地区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 如果是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公司是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一定的金额作为赔偿的,但是公司在员工自动离职不发放工资是不合法的。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打临时工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
    当老板不给您工资时,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追讨工资:协商、仲裁、起诉、申请强制执行等途径解决。
    方法一:协商
    就是直接找老板要工资,可以协商支付工资的方式、时间、金额等。
    方法二:仲裁
    工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可以在仲裁申诉时效内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并加付25%的补偿金。
    注意事项
    您本人属于临时工,那就需要特别注意做到以下工作:
    1、平时注意证据搜集。保留好包括工资条、欠条、签到条等一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或其他材料,作为讨薪的证据。
    2、弄清用工单位性质。若欠薪方为私人老板,就不属于劳动监察部门管辖的范围,必须到法院起诉。
    3、时刻注意风险回避。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又缺乏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当企业老板或私人经营者隐匿逃避时,劳动者的权利就有可能得不到保障。
    方法三:起诉
    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一审后,一方不服的可以上诉)。
    申请强制执行:在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单位拒绝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与辞职不同,离职的概念大致分为申请离职和自动离职两大类。这里主要讲是申请离职,是指由于一定的原因,申请人向单位提出离开职务或岗位的要求,在离开岗位的事由消失后,再行回到原来的岗位或职务进行工作,当然也可以申请调动工作到其他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