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经济适用房是老师自己出资修的,工程还没有竣工验收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自己整改,施工单位会服刑事责任么

其它
2019-05-05 09:21: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程质量的法律责任
    (一)工程质量责任由承包方承担的一般原则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建设方与承包方及建筑施工方而言,其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建筑法》第5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第59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这一点也可以从《合同法》的第281条规定中得到印证:“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的,发包人还可据此请求相应减少支付工程款。
    (二)工程质量责任由发包方承担的例外情况
    《合同法》第256条第257条规定,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
    也在一般原理上支持了工程承包方作为特殊承揽人的免责事由。具体来说,包括:
    1、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按国家规定,发包方不仅应提供符合约定要求的设计文件,还要提供符合约定要求的勘察数据、施工图纸以及说明书等资料。
    其中,设计资料不仅要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施工合同的约定,还应满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标准以及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同事,如发包人擅自变更工程涉及到质量瑕疵的,发包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发包人提供或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设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建筑材料、建筑配件、设备的,发包人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配件、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发包人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对此,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发包方采购提供运送和清点建筑材料等作出了相应的要求,并明确了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即甲供材)与和承包方约定的一览表不符时应承担的责任。
    司法裁判可以直接以此为依据。

  • 一、关于设计的问题,首先看合同对设计中具体的细节有没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就要看设计的问题是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如果按照通常理解致使您无法正常使用房间,那么设计公司要承担设计的问题。
    二、装修的质量问题要提供证据去证明有质量问题,比如:有关质量问题的照片、有关部门的鉴定意见。对方不配合协商解决,您只能到法院起诉。希望我提供的咨询对你有所帮助。
  • 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产品质量法》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