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男方,女方为XX,我与我妻子是14年结婚的,结婚后两年她一直国外,然后就不愿意回来了,去年17年2月份我像起诉了,提出离婚,法院受理了,然后告诉我今年18年9月份开庭,法院发了船传票,但是由于两国原因,到现在我妻子还没收到船传票,怎么办啊,收不到船传票法院能开庭吗受理吗

离婚
2019-05-05 06:35: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被告不到的话,法院也会做出判决的,所以你不用担心。如果判决之后他拒不执行,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庭强制执行,如果他拒绝法院强制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依照《刑法》中“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他追究刑事责任。
  • 开庭时间包含在审结期限内,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安排,可以联系法官了解  
    一、简易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 法院不受理诉讼离婚的情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到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提起离婚的必须是现役军人的非军人配偶一方向现役军人一方提起,在现役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的情形下,必须要征得现役军人一方的同意,否则,人民法院不受理离婚诉讼请求。
    这是针对保护现役军人一方的合法权益作出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