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法院的人去我户口所在地找我了,我应该怎么处理,我欠了贷款,没有钱还,逾期好几个月了

2019-05-04 20:04: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应当积极协商还款,不要把事情扩大化,对名声有很大影响。
    2:如果金额不多,可与家人坦白,度过这一段时间。
    3:金额高有可能会被起诉,积极应诉吧,如果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若金额过高,或者一致不还,极有可能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对生活会产生极大的不便。
  • 已超过了偿还期限,但借款人未能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的放款。银行投放在这类放款上的资金,将来可能收回,也可能收不回来。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极大,对于这类放款,商业银行通常要加收惩罚利息。
    逾期贷款属于银行的有问题资产,因此商业银行应保持较高的资本准备,准备率一般为50%。  所谓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
      银行投放在这类放款上的资金,将来可能收回,也可能收不回来。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极大,对于这类放款,商业银行通常要加收惩罚利息。逾期贷款属于银行的有问题资产,因此商业银行应保持较高的资本准备,准备率一般为50%。
  • 户口所在地即户籍所在地,按照户口登记管理条例,公民填写户籍所在地,应该填写到户籍管理机关所在地,即城市户口的应该填**省**市(县)**区;农村户口的应该填**省**县**乡。一般在填写户籍所在地时,只填写到县就可以了。
    即**省**县(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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