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停车场内被轿车撞伤(颈椎过拉伤.劲椎间盘突出,腰椎间盘突出.膨出,多处软组织损伤。),已认定车主全责。保险公司垫付5000元医药费,住院两个多月。我自己垫付1万多元,现在已无钱继续治疗,保险公司和车主不继续垫钱给我治疗。

2019-05-04 10:05: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警和保险公司出现场,交警划分责任,保险公司评估定损,然后交警让你们签订事故责任认定书和双方协商的协议,然后你自己掏钱修车,拿到发票联系对方到交警队处理,对方把钱给你,你们在交警队的处理结果上签字!你最好是让对方保险公司走快速理赔,车子开到他们定点维修的地方,修复车辆损失,你等着修好了取车就是了。
    不用你自己垫付!
  • 车险理赔不一定需要车主本人亲自去网点办理理赔手续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在完成事故责任赔偿以后,去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可以本人去,也可以委托其他人去办理。只要资料提供正确完整,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给予保险理赔。
      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一般应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单正本、索赔申请、财产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事故报告书、救护费用发票、必要的账簿、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
      
    2. 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3.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保险约定的单证提供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 保险公司在商业保险中大多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实践中,除故意逃避处罚情况外,在部分单方事故中,由于事故未伤及第三者,加之事发地点偏僻或事发时间在深夜,车辆驾驶人在未及时报案的情况下便擅自驶离事故现场,最终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性质无法核定,造成被保险人诉求无法获得法院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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