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的父亲他去世啦,但是他有一套房子交工啦,但是还没有房产证,但是我的父亲已经把这个房子买给了亲戚,但是放款还有一半没有付清,亲戚已经住进去啦,现在这个房子是我的继承权,现在我想让他给我打一个剩下一半房款的欠条,但是他不同意,那我可以要回这套房子,并且返还他装修费与那一半的房款吗,而且他坐地起价,我想问一下,这样我起诉他,是我的利益大,还是他的利益大,我还想咨询一下,这样的情况还有什么其他的解决办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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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合法建筑,但未取得
房屋产权证。
上面已经提到房屋要取得房屋产权证,必须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等三证齐全,缺一不可。由于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过程中,房产部门要收取一定费用等其他原因,房屋所有人在取得了前述三证情况下,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对这种情况,笔者认为应该享受法律规定的
拆迁补偿安置待遇,因为该房屋所有人(
被拆迁人)所享有的拆迁补偿安置利益并未对抗任何其他人员、单位的合法利益。
他在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时,也不必责令其到房产部门补办房屋产权手续(因为该房屋三证齐全,房产部门必须予以办理)。但是对其缺失房屋产权证这一事实,也应适当予以处理,即在补偿安置费用中,比照办证费用的多少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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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子办房产证
1、契税(买方缴纳):普通住宅按买价
征收
1.5-2%;90平米以下首套住房按买价1%征收;非普通住宅或二套以上房产按买价3-4%征收(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以下;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的住宅平均交易价格
1.44倍为普通住宅,否则将按非普通住宅对待。);
2、营业税(卖方缴纳):取得房产证未满5年按房价的
5.6%收取,取得产权证满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差额
5.6%征收,满5年普通住宅免收;
3、个人所得税(卖方缴纳):,按1%或交易差价的20%收取;
4、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5、登记费:80元,买方缴纳。
6.房屋价格必须要由当地房管部门指定的评估机构认定,你还需交几百元的评估费。
7.如果是通过中介交易的,还需要交纳一定的中介费,由于目前各中介公司的收费各不相同,这需要您具体咨询相关的中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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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产证后
买卖合同一般就用不上了,但建议还是保存吧。
房屋买卖合同就是一般的买卖合同,是债权行为,根据合同法和相关的民法通则等法律调整。一般来说,房屋买卖合同的作用在于能够证明您的房产证存在的合法性,因为
物权关系的存在的基础在很多情况下是债权关系。
先有买卖合同,后有房产过户。这是房屋买卖合同的第一个作用,就是证明产权合法性。
房屋买卖合同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那就是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证明,是索赔的依据。当然,一般情况下是看不出来这个作用的,但是出事的时候就有了。
比如说您买房之后对面积进行实地测量,或者您卖房的时候购房者对面积进行实地测量,发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的面积,那么合同就可以作为索赔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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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
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
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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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