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2013.6月和我前夫结婚,结婚前与结婚后共用了我信用卡大概二十万左右,2014.7月起诉离婚,后来他又同意离婚了,所以撤销了,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共同承担一半债务,后面也和银行协议我一次性还一半,法律责任和我没有关系(没有协议书,只有录音),现在两年过去了,我前夫一直没有归还欠款,银行的人也一直在骚扰我,让我还钱,最可恨的是他一直骚扰我的同事和家人,朋友,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5-03 19:58: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如果原告已经递交民事起诉状并且法院已经立案,作为原告来讲,是不需要再重新写起诉状的,只需要在庭审时,直接要求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并提交相应的证据就可以了。
  • 只要双方签订的婚前协议符合《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即为有效协议。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你好,建议你拿上协议当面咨询律师 ,因为不清楚协议的具体内容,无法准确回答你。此种协议在司法实践中,有被法院支持的,更多的是没有得到支持,具体原因因为在法理上分歧很大,国家也没有具体法律规定。
    你姐姐还年轻,我觉得如果没有大额共同财产能协议解决的话可能对你姐更好一些。破碎的婚姻对女性的压力非常之大,更多的女性只想早一点逃出这段婚姻。至于维权,任何事涉及官司都不是轻松的事,如果你姐心理上能承受也没什么,现在她可能更想早点结束。
    当与不当,这只是我的建议。 究竟有没有诉讼离婚的必要,还请当面咨询律师。
  • 你好,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