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新生儿可以把户口落到爷爷奶奶农村户口本上吗?谢谢!

2019-05-03 09:51: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双方已经结婚,要将户口迁移到另一方,如女方迁移到男方,可以由男方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并写出申请,先在所属的村委加注意见,然后到男方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准迁证,持准迁证到女方的户籍所在地换准迁证,持该证到男方户籍所在地上户口即可。
  • 申报出生入户登记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父母结婚证(需复印包括签发机关盖章页、内容页)  
    2、父母双方身份证(需复印包括地址页和内容页)  
    3、父母双方户口本(需复印,如果集体户口一定要拿出户主页,如果户籍证明,则一定要注明不能拿到户口本的原因)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需复印)  
    5、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要先到户口地居委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6、政策内生育一孩,母亲户口在广东省内的,需提供母亲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母亲户口在广东省外的,提供生育证,无生育证的提供母亲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7、超过一个月申报,且婴儿出生时其父母或其中一方户口还在外地市的,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盖户口专用章)的未随父或母入户的证明(必须注明小孩名字、出生日期,其父母姓名等内容,该小孩未随父亲或母亲在当地落户口)。
  • 给孩子办理上户口手续时,要携带孩子的出生证明,孩子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材料齐全当场即可办理。父母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入户手续:
      1)婴儿母亲的户口卡(已婚但户口卡上婚姻状况未做变更的,还应持本人结婚证);
      2)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
      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加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
      4)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5)提供婴儿父亲的籍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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