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检查院把案子发回经侦对,补充侦查时间也过了,取保候审时间一年也解除了,是不是应该结案。

刑事辩护
2019-05-02 17:32: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刑诉法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五十二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五十三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五十四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 取保候审的期间为一年,在这1年当中既没有提起公诉,也没有将你重新采取强制措施。说明你的案件要么做不立案处理,要么撤销案件处理。现在,你没有收到过任何关于你犯罪的书面材料,从事实和程序上公安机关存在违法不当之处。
    但是,对于你外出以后,能否被采取新的强制措施问题,从现在情况看,应该没有问题。如果你对拘留取保候审超过一年,公安机关没有给你书面意见时,你可以提出控告。
  • 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限为一年,到期自动撤销。如果距离被取保候审已经四年了,办案单位没有通知去结案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也没有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说明该案已经撤销了,取保候审也就随之撤销了。
    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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