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立遗嘱一定要有二个见证人吗?律师能否作为见证人?遗嘱一定要公证吗? ??谢谢!

公证
2019-05-02 09:24: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证遗嘱办理手续: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
      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的内容包括: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此外,立遗嘱人应提交身份证明、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2、公证处受理
      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
      公证人员认为立遗嘱人的申请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立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可提出书面减免申请。
    3、遗嘱的审查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立遗嘱人在公证员面前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表述遗嘱内容,公证人制作出书面材料,经立遗嘱人确认无误后,由在场的公证员和立遗嘱人签名,并注明设立遗嘱的年、月、日。
      
    4、批准出证
      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审批合格后,公证处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并不得涂改、挖补,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5、公证书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6、领取公证书
      遗嘱公证书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如果由公证处发送的,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 律师事务所不能办理公证,但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  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  
    (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  最可靠的证据。  
    (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  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  
    (三)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它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  
    (四)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用录音遗嘱容易被伪造和剪辑,因此,法律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  
    (五)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口头遗嘱完全靠见证人表述证明,极其容易发生纠纷。因此法律规定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并且必须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 律师见证遗嘱一般是根据《律师见证遗嘱规则》订立的遗嘱,在遗嘱的形式上和实质上一般没有什么问题,属于合法遗嘱。
      但是,律师见证遗嘱在目前的法律上还是一个空白,并无具体操作规范。
    在法律效力上,律师见证与普通人的见证也无任何区别。律师见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是与公证遗嘱的效力不一样的,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是要高于律师见证遗嘱的。
  • 律师房产遗嘱见证,是指律师应当事人(立房产遗嘱人)的申请,根据自己的亲身所见,以律师事务所及见证律师的名义,对所立房产遗嘱真实性予以证明的一种活动。律师应当向当事人说明,除非另有约定,律师仅对当事人身份、以及当事人立房产遗嘱的过程、以及当事人在房产遗嘱落款上签字确认这一法律行为的真实性见证,而对于房产遗嘱所涉及财产是否客观存在、以及该财产是否存在瑕疵、是否为当事人所有没有审核的义务。
      律师应当告知当事人见证人的条件  1律师应当告知当事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2律师应当提醒立房产遗嘱人确定见证人与立房产遗嘱人及房产遗嘱所涉及财产没有利害关系。
      律师见证书制作程序  1律师向当事人介绍中国继承法的规定和听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接受当事人委托的律师应当与委托人签订聘请律师合同。  3律师应当与委托人制作谈话笔录。
      4律师应当整理、书面列明当事人提交财产清单等文件。  5律师应当审核当事人人身关系基本情况。  6如果聘请合同是有约定的,律师可对房产遗嘱要处分的财产状况进行必要的调查审核。
      7如果对立房产遗嘱人在立房产遗嘱时的精神状态产生争议的,律师可以请立房产遗嘱人出具神志清醒,能够立房产遗嘱的医学证明。  8由立房产遗嘱人提供房产遗嘱基本意愿,指定房产遗嘱执行人等。
      9可以由立房产遗嘱人提供两名与继承无利害关系的自然人作为现场见证人。  10律师可以要求现场见证人签署与立房产遗嘱人及房产遗嘱继承人、受益人无利害关系的声明或说明。
      11当场由立房产遗嘱人书写房产遗嘱、或代书房产遗嘱。  12房产遗嘱书写完毕后,律师应当询问立房产遗嘱人是否理解,是否系其真实意思表示。  13由立房产遗嘱人、见证人、见证律师签字。
      14律师制作见证书,由当场见证的律师签字、盖章,按律师事务所规定审核后,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15按合同约定,见证书交当事人或房产遗嘱执行人保存。  16律师事务所审查见证书及工作底稿,归档保存。
      律师房产遗嘱见证书的内容  律师房产遗嘱见证书一般包括以下4个部分:  1首部,写明委托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写明见证事项、见证材料、见证结论。  3尾部,立房产遗嘱人、见证人、见证律师签名并加盖所在的事务所印章。
      4附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