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请问现在我提出离婚,但是婚后有债务,如果起诉法院会怎么判决呢?A

离婚
2019-05-02 06:42: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商业秘密权利人和合法的被许可人都具有原告资格。其中,权利人和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具有独立的起诉权;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权利人共同提起诉讼,或者在权利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也可以和权利人共同提起诉讼,或者经过权利人书面授权单独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7〕2号)规定,在许可使用的情况下,对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如下主体可以作为原告起诉:
    (1)商业秘密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
    (2)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和权利人共同提起诉讼;
    (3)在权利人不起诉的情况下,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自行提起诉讼。
    (4)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和权利人共同提起诉讼;
    (5)权利人书面授权,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单独提起诉讼。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内取得财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均等分割。那么对于婚前一方的财产一般属于个人所有不参与离婚分割。所以您的情况房屋属于您父亲所有,如果没有赠与等明确表示,该房产不属于您们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会予以分割。
    婚内购置的车辆属于共同财产,应该分割。孩子的抚养问题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话,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抚养能力,孩子一贯的成长环境等因素综合认定,这个就需具体分析了。
    另外对于过错的认定,这个是您们双方对于某些事件的主观认为或者说是社会普遍的道德观的认定,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讲,主张过错的一方同样需要对此提供证据证明,否则法院无法认定过错与否。
    审限一般为3到6个月。律师收费需要根据您的诉讼主张额,按照比例收取。最终以双方的协商为准。
  • 如当事人想离婚的话,需要准备起诉书一式两份、结婚证的原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诉讼费用,去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据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同时,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实践中法院要确定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夫妻间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多会从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统合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你好,
    一、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二、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