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先有单位口头约定试用期2个月,2个月后转正。但是试用期间都无签署任何书面合同,那现在试用期满后被无理由辞退 可否有补偿金。然后关于五金问题,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补上,谢谢

2019-05-02 05:33: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公司无理由辞退员工怎么补偿解答如下:
    1、无理由辞退就属于违法解除了。
    2、依法赔偿标准是:工作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经济赔偿金,如工作满2年,则支付4个月的赔偿金。
    3、赔偿金计算基数是:离职前12个月总收入的平均数(即加起来除于12)。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单位在试用期并不可任意解除劳动合同,只有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但单位必须证明两点:
      
    (1)当时录用该员工的录用条件;
      
    (2)该员工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当初的录用条件。
      若单位无法提供上述证据,则在试用期解除合同,也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但由于试用期间员工入职时间较短,一般单位需要支付的赔偿金为:员工一个月工资(即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
  • 可以与单位多次约定试用期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但是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而且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无论同一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是否发生变化,续订劳动合同都不得约定试用期,否则就是违法。   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必须在劳动合同中作出约定;试用期则是选择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
      用人单位一般都会在劳动合同中作出约定,以便通过试用期考察劳动者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判断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   试用期有一定的期限限制:   合同期限为3个月至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合同期限为1年至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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