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死亡,交强险和三责险怎么算,一起算还是分开算

2019-05-01 17:13: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讨薪过程出事,不能认定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1)、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
    (2)、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3)、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酒驾的,交强险也要赔偿,交强险不得以此为由拒绝赔偿。但是,对于醉酒驾驶的行为,交强险赔偿后,有权向醉酒行为人追偿。
    最高法院关于交通事故的解释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 药品或者麻 醉 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 交通事故,死亡交通事故中,造成一人死亡,责任是对等责任,那么肇事司机首先是没有刑事责任,只有民事赔偿的责任。具体如何赔偿。首先要根据死者的年龄,户口所在所在地(城市和农村的赔偿是不一样的),有没有被扶养人等综合情况计算出死者需要赔偿多少钱。
    然后由机动车的交强险先行赔偿12万元,剩下的部分肇事司机和死者个承担一半。
    例如:经过计算死者应该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应该获得50万的赔偿,那么50万先减掉12万,还剩下38万,这38万,肇事者要承担19万。
    其他就没什么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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