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生了两儿子,我老公经常家暴,辱骂我和我的家人,发信息骚扰我家人,两个孩子都是我跟我家里人带的,他家里公婆从没带过,现在要求我两个孩子都给他们,我该怎么样!我很痛苦,是想离婚,但是两个孩子都是我辛苦带大的,我不甘心,你们说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4-30 10:15: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离婚,一方所继承的遗嘱若有明确约定只归继承者所有,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离婚时需要双方本着孩子最大利益出发,自行协议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规定孩子两岁以内属于哺乳期,由女方直接抚养,孩子超过十岁需征求孩子意见。
      只要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有一方得到两位子女的抚养权。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我国法律规定了离婚时,夫妻双方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应当依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确定。如果双方均不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的事由,则在存在两个子女的情况下,可以由夫妻双方一人抚养一个子女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