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被追尾了,4连撞,4撞3,3撞我,我撞1,报警,交警认定第4车全责,第1车受损较轻,第4车赔偿第1车200元了事,然后,我和第3车都要求去4s店修车,第4车嫌贵,不同意,因为第4车只有交强险,最高赔2000,不够我们得修车费用,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交警说你们协调不成的话,拿着责任认定书,去做物价鉴定评估。然后去法院起诉,但是第4车不是肇事司机的车,我们能否申请保全对方车辆?申请的话是在起诉前还是起诉后?还有我们可以索赔那些费用?第一次遇到这种事,麻烦详细解答一下,非常感谢!,,

2019-04-30 06:49: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规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  财产保全的保证金应与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同步,故财产保全裁定失效时,保证金就应退还,也就是担保金应在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开始时退还。
  • 你好交通事故起诉费用标准是 按照国务院公布的《诉讼费交纳办法》(2007年4月1日施行)的规定,各类案件的诉讼费收费标准的计算办法如下: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
    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
    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
    0.9%+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
    0.8%+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
    0.7%+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
    0.6%+21800元  
    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
    0.5%+41800元

  • 1、申请人必须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如与专利权人订立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  
    2、申请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并且证明这种侵权行为如不及时制止,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将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处理有关专利保护的临时措施申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至第九十六条和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包括:请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驳回其申请。  
    3、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临时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4、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临时措施后,应当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所采取的临时措施。  
    5、人民法院对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应当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6、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7、当事人对采取临时措施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事故车辆能申请诉讼保全吗,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作出判决前,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为了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得以顺利执行,或为了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事故车辆能否采取诉讼保全措施,要分情况处理:  
    1、交通事故机动车所有权人(即车主),在交通事故中负民事赔偿责任,是事故车辆能否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要条件。  
    2、如果机动车所有权人在事故中负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对该事故车辆才有可能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3、如果机动车所有权人在事故中不负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对该事故车辆就不能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申请交通事故的财产保全的步骤  
    1、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采取保全措施必须根据受害人的申请,而不能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同时,可以结合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肇事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来确定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必要的担保,如果肇事车辆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话,则无需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也有责任的话,则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2、肇事车辆毕竟是肇事方的生产经营或生活工具,如果对肇事车辆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会影响肇事方的生产经营或生活时,或者肇事方要求取回肇事车辆的,可责令肇事方提供担保,肇事方提供有效担保后,方可对肇事车辆予以放行。  
    3、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后,法院应及时与交警部门联系,了解肇事车辆的情况和去向,以及财产保全的情况。对肇事车辆已经采取保全措施的,要及时办理肇事车辆的移交手续。  
    4、对采取保全措施的肇事车辆要妥善保管,有关收费要合理。目前,交警部门扣留的肇事车辆或违章车辆都停放在社会开办的停车场内,停车费较高。建议对已经采取保全措施的肇事车辆在其拍卖所得款中,优先支付赔偿款,以最大限度保障事故受害人得到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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