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男方婚内出轨且承认,离婚女方应该怎样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离婚
2019-04-30 04:50: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女方可以在国内起诉。2,协议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的话或者无法协商的,尽快到法院起诉。3,需要区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4,法律依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国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认定当事人一方的住所或居所在中国,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由此,你们双方均系外国人,不论是自愿离婚还是你起诉离婚,一律按我国诉讼程序办理。如果男方对我国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则视为承认我国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你们双方均为外国人且居住证中国一年以上(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视为经常居住地),并且同意我们法院管辖的,中国法院有权处理。但如果对方提出异议,或不应诉答辩,且原婚姻缔结地不在国内,我国法院一般不会对双方为外国人的离婚问题作出判决,除非原婚姻缔结地在国内,国外法院以婚姻缔结地为连结点为由,拒绝受理其公民的离婚案件。
    如果双方当事人就离婚问题已协议一致,一般国内法院可以受理制作调解书,一般外国法院对中国调解书经过法定程序是承认的,当然也可能有些国家不承认中国调解书。
  • 夫妻一方存在婚后与他人同居等过错,在有证据前提,对方当事人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主张得到赔偿。  《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二十八条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
    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 一、 a,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b,父亲的个人财产; c,你的产权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 a,夫妻共同财产; b,夫妻共同财产;
    三、 你的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女方,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女方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女方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四、 一般不会。子女抚养的裁判另有依据。
  • 出轨不属于法定能够离婚的情形,只是属于出轨方的一种过错情形,另一方可以因此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以及增加获得小孩抚养权的机率。

    对于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男女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
    因为你们有两个小孩,所以实践中法院为了公平,考虑孩子父母的情况,一般是平均分配,即尽量做到双方一人抚养照顾一个小孩,除非双方中有一方存在特殊情形。这里的特殊情形是指一方长期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小孩的情形或者是自身存在吸毒、赌博的恶习且屡教不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