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所购买的房屋已办产权证契证,最近去不动产中心抵押登记被告知我们小区开发商因经济纠纷被广东某法院查封了小区土地产权至使我不能办房产抵押,请问该如们维权,查封是2015年至2018年止

2019-04-29 13:11: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可以再次抵押,但担保的债权不得大于房屋的实际价值。法律规定:
    1、《担保法》第35条:“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2、《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 法院查封房产,对被执行人因继承、判决或者强制执行取得,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查封,执行法院应当向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被执行人取得财产所依据的继承证明、生效判决书或者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办理查封登记。
  • 国家因公共利益征收农民耕地,土地经济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
    二、安置补助费。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至于补偿款归谁,这便要看其承包方式。如果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其安置补偿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均归承包人,如果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的“家庭承包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则安置补偿归发包人,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归承包人,不管哪种承包方式,土地补偿归村集体。其实你爷爷过身时,遗产继承已经开始。按照你的描述,房子应该属于他的遗产部分。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房子有一半归你(这算成补偿金的50%),剩下的一半应该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包括:你父母。一般情况下是均分剩下的补偿金。当然,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应优先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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