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判定我全责,我机动车,对方助动车。保险公司赔偿医药费,但是对方要求误工费,营养费,保险公司不赔付,对方要求我个人赔付,我可以不赔吗

2019-04-28 20:19: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是会赔付的。误工费的计算是交通赔偿案件中比较容易起争议的地方。误工费由全责方负责赔偿。赔付方法与交通事故的保险配一致,先由交强险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保险补齐,超出商业保险赔付范围的,由肇事人承担。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具体误工天数,然后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以及个税完税证明等计算误工期间的总收入损失。 一般以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来计算。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即误工费=收入×误工时间。
    2、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来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受害人的误工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三补”(如饭补、车补和话补)、奖金和津贴。
  • 发生交通事故后,只要是属于合理的医疗费用,都应该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内进行赔偿。 但是,如果是通过协商要求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公司一般会要求扣除10-20%左右的非医保用药费用,不会全额赔偿。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由交警队出具事故认定书,确定双方责任比例,然后根据受害人的实际花费数额,在事故车辆投保的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保险限额的部分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 误工费包括两部分:
      
    1、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
      
    2、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
  • 营养费,误工费误工费:需要提供事故发生前一年的全部收入凭证,并由公司出具证明;
    营养费:根据病情由法官酌情认定;
    够不上伤残的,没有残疾赔偿金,但如果后续病变的,可以主张手续治疗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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