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今天咨询这件事情,如果谁可以帮我打这个官司,马上联系我,我不惜代价去做!2014年9月我在福州工作,认识一个有妇之夫,福清人,我是河南的。他40我28。本来我十分抗拒,因为他不仅老而且层次低。后来他百折不挠屡败屡战,终于得逞了,我已经严重警告他我没时间玩找对象结婚的。他老婆得了癌症几年快死了,他说让我等下。我实在是不想被他占便宜,就等了。但是没几天我马上就说你有婚姻我没法等。他马上就说要去离婚。我多次劝他叫他不要离婚,他都是要离婚!可是后来我才发现中间一直各种欺骗,直到去年年底,我们又商量到他回家谈离婚,他翻脸。然后诬赖我小三。我被骗两年。我是做国际贸易的,没接触过这种人

国际贸易
2019-04-28 16:13: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所谓欺诈婚姻,是指一方或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时,明知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而向婚姻登记机关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使婚姻登记机关或对方陷入错误,为双方登记,发给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2、婚姻欺诈的法律后果:
    民政部门一般不同意双方当事人提出撤销该婚姻登记的要求。如果当事人对民政部门不予撤销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0号):第二十八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十一条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因此,离婚时,一方有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按照以上规定处理。
  • 家暴一方不想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实施家暴的一方予以离婚赔偿。关于家庭暴力:《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第1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 1. 现在维护自身权益注意搜集财产信息,比如男方账号等。
    2.合法来源的照片短信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具体需要律师看了后给出意见;
    3.离婚损害赔偿限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光有出轨行为不能让男方净身出户的。法院一般酌情适当少分一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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