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已入外国籍的继承人,委托国内的其他继承人办理放弃继承父亲房子的继承,同意改由母亲继承。怎么办理?

2019-04-28 15:39: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放弃继承公证应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前办理。
    2,可以在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时一同办理,也可以单独由继承到公证处办理。
    3,需要继承人本人亲自办理,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在声明中写明放弃继承的遗产内容。
  •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
    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 房产要先办理继承过户,在办理时其它继承人可赠予他们继承的部分房产给孩子,属部分继承、部分赠予。要先公证,再到房管局过户。房产继承相关手续如下:
    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如办理时除孩子外的其它继承人放弃他们的继承部分并同意赠予给孩子,那就可全部房产集中到孩子名下。)
    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
    费用有:
    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
    二、房管局过户的税费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
  • 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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