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卖的一个奶茶被网路打假人投诉,产品是我朋友给我代发货,我从头到尾都没有见过产品,朋友跟我说产品是合格的。还给我发了产品的检验报告化验单等,但是被打假人买了两盒,七天后先是在xx上投诉我,发起仅退款,被我拒绝,我要求退货后给退款,结果客户把我投诉到了他当地法院,法院给我邮寄来了快递,我把朋友给我的产品报告一些关于产品合格的证明给法院寄去,结果一个月后,我又收到了打假人当地法院的传票,打假人买的产品价格是500左右,要求我赔偿他七千多,我该怎么办?A,担心中,希望律师给我指点,A,A

消费者维权
2019-04-28 15:21: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现产品是假冒伪劣产品时,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当法院送达传票的时候,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最好要签收,因为不管是否签收传票,之后的诉讼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如果没有签收传票的话,之后的诉讼对自己(公司)不利,一句话,积极应诉,避免消极殆战。
    2、签收传票之后,一定要第一时间亲自到发出传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因为是自己(公司)当事人,有权查看对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起诉状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这个很重要,因为自己(公司)要应诉甚至反诉一定要针对对方的证据来反驳。
    3、从法院处获得自己(公司)参与诉讼的相关材料: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等。
  • 消费者可以充分行使其享有的社会监督权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产品质量法》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第23条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
    ”社会组织主要指各级消费者协会及质量管理协会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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