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婚前财产是不是婚后的夫妻都不能分?

离婚
2019-04-28 08:47: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离婚不影响给孩子申报户口;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持《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 因为法律规定,男方不得在女方孕期、分娩后1年内或者妊娠终止后6个月内提起离婚诉讼,若是确有必要受理的、经立案庭审查的,不在此限。nn离婚案件,简易程序审限3个月,普序审限6个月。
    法院一般会在立案后1个月内通知安排开庭,如果调解成功、签收民事调解书后、婚姻关系解除。nn若是不存在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等法定的调解不成应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第一次诉讼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n此时,女方可以15日内上诉或者6个月后第二次诉讼离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1、离婚是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本地),也可以诉讼离婚(异地,单方面离婚)。
    2、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但是,如果对方有过错(如出轨、家暴、虐待家人等),分割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甚至不分,并可要求赔偿。
    3、子女抚养根据有利于子女的利益判断。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生活费、医疗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按月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