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妈离婚,弟弟妹妹归爸爸抚养,但都愿意跟妈妈生活,就一直跟着妈妈,户口也迁出了,爸爸又再婚,现在爸爸已经去世,我们原来的土地还能回去确权吗

离婚
2019-04-27 20:11: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原产权人出售房屋,不迁户口的情况一旦发生则较难处理。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户籍归公安部门管辖,所以目前法院在审理房屋纠纷中,对户口问题一般不作判决,仅就户口问题起诉的一般也不予受理。
    为避免出现上述问题,在购买二手房时应加强自我保护,签订有关户口迁移的条款,不仅要明确约定售房者及其家属户口迁出的时间,还应明确不及时迁移的法律后果。如规定每逾期一天,按房款总额的百分之几赔偿损失等。
    一旦出现售房者延期履行或不履行的情况,购房者便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赔偿损失。
  • 离婚后再婚,又离婚,即使再再婚而再再离婚,在户口本上也只是显示”离婚“或“离异”。不可能给你填上“二婚”“三婚”或“二次离婚”“三次离婚”的。
    户口本填写方法:婚姻状况——根据本人的情况,已结婚的填“有配偶”,结婚后配偶死亡的填“丧偶”,结婚后离婚的填“离婚”,离婚后再婚的填“有配偶”,未婚的不填。
  •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取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