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我老公没有领结婚证,现在分手了,我老公可以让小孩直接上他的户口吗

2019-04-27 18:22: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调整夫妻、家庭关系的法律,1950年5月1日施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
    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
  •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 1, 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 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 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 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 没有结婚证上户口的方式:
    1、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四)如果孩子没有在医院的出生证明,出示孩子在医院出生的母亲病历。也可以通过国家审批的鉴定部门,孩子父母与孩子做亲子鉴定。孩子户口落在父亲户口本上,孩子属于孩子父母共同所有。
    2、由公安户籍部门给孩子落户后,向计划生育部门通知,按照本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孩子父母分别收取未婚生育子女的社会抚养费。
    3、资料参考: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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