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过酒席 没领结婚同居两年半 女方不愿意过了 礼金能退还吗

2019-04-27 15:39: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之规定, 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相称的同居关系,应以1994年2月1日为时间界,以法定结婚实质要件为判断标准,如果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并按照普通的离婚诉讼进行审理。
  •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为其父母、配偶、子女;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只有在婚姻登记机关领取过结婚证的,才是对方的配偶。继承法只认可合法注册的婚姻,没有领结婚证就不算合法夫妻,不属于继承人。
    如果有非婚生子女的,可以为子女主张继承权。如果未结婚前与对方共同出资经营或购买财物,那么可以作为财产共有人主张分割财产,取得自己出资的部分。
  • 先即结婚那天开始所有的财产就已经是双方共同财产,没什么退不退之说,就算结婚一天也是有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只要你们注册结婚了那法律就会保护你们任何一个人,就算是离婚财产也是一人一半的(这是共同财产)。婚前的礼金不该算在内的,“礼金”按我们俗话来说也就是“定婚”,而既然结了婚那就是说结婚前双方(包括家长)都同意,结婚之后又是另一种说法跟礼金一定关系也没有,如果你想离婚那分的也是婚后的共同财产。
  • 离婚后同居,离婚时财产进行分割没有,如果离婚时已经进行分割,同居时取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进行分割。如果离婚时没有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应先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然后才对同居取得的财产进行共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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