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学生寝室内发现陌生人 但没有偷东西 被看到后就走了 算盗窃未遂吗

刑事辩护
2019-04-27 13:00: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偷东西的行为盗窃行为。盗窃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的标准就构成盗窃罪,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按治安案件处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 根据盗窃数额定罪量刑,未遂应当比照既遂从轻处罚: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盗窃未遂的处罚。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
    (二)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盗窃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盗窃罪既遂处罚。
  • 盗窃公私财物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2、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1、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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