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姐夫在帮公司开大巴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对方全责,但是对方已经脱了保险,无力赔偿,我们该怎么办?找谁要钱?

2019-04-27 12:05: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判决强制执行后仍不赔偿,可否进行刑事诉讼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对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还不履行,可能拘留、罚款,甚至构成刑事犯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 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责任方按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承担受害人的损失。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 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需要前往医疗机构治疗,并且有可能在治疗过程中转院治疗,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的支出,对于受害人来说,是一种财产损失,这一损失与加害人的加害行为存在相当因果关系,按照侵权法的理论,赔偿义务人对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全责车应该赔偿对方修车期间的交通费用。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费赔偿相关法律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  第29条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9项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2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10项交通费:是指救治触电受害人实际必需的合理交通费用,包括必须转院治疗所必需的交通费。
  •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是什么时候开始,  
    一、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是什么时候开始  保险公司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医疗费,抢救费,伤残补偿,死亡赔偿,丧葬费,参加丧葬人员的误工费,交通费,及根据医嘱赔偿的营养费,陪护费,全休证明中的务工天数,资料所需的交通费,等等,上述费用中的大头,根据各个地方省区的不同,有严格的标准,由事故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及法院发布的上一年赔偿标准,剩下的,比如精神赔偿等等,需在合理范围内,法院方可支持。  
    二、交通事故赔偿有没有时效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对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交通事故,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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