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孩子爸为了孩子的抚养费起诉了我,想知道法院会怎样判?我离婚后净身出户,身无分文,在兰州打工,一个月1500,租房子的,吃饭,交通,电话,每月几乎撑不到月底,兰州又没有亲戚家人,法院会咋判?谢谢!

离婚
2019-04-27 11:25: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同时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有重婚同居、家暴、虐待或者遗弃行为的,无过错方是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
    一般情况不能够以家暴为由而要求对方放弃分割财产净身出户。
  • 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一般多发生在男方入赘女方家庭中,按照我国《婚姻法》来讲,这种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离婚的一方有权单方面去法院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只要起诉离婚方的离婚理由充分,法院就会支持双方离婚。不是一方不愿意离婚就能干预法院的正常判决的。
  • 如果是婚后父母出资购买,则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是夫妻一方或双方购买,其性质均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