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较大怎么界定?

刑事辩护
2019-04-26 23:20: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追诉标准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是指出于某种个人动机和目的,非法毁灭或者损坏公共财物或者公民私人所有财物的行为。“毁坏”,是指使用各种方法故意使公私财物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全部丧失,或者将公私财物部分毁坏,使其部分丧失价值和使用价值。
    在实际执行中,要注意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罪的界限:其他侵犯财产罪并不损害公私财物本身,而是通过非法手段将公私财物所有权非法转移,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则通过毁坏公私财物本身,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
  • 法律依据:
      1)《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 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3)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构成要件,是“法律构成要件”的简称,广义的概念,是一定法律效果发生的前提条件。刑法上的构成要件,是刑法中抽象规定可以作为科刑根据的行为类型或犯罪类型。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二)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本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通讯设备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中的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在于:后者破坏的是特定的财产,侵犯的是其他独立客体,本法对其已单独规定有罪名,只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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