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从事有毒有害工种8年,单位要破厂,A算吗?我应有什么赔偿

2019-04-26 14:05: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直接从事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包括以下类别:
    (一)电工作业;
    (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三)企业内机动车辆作业;
    (四)高处作业;
    (五)制冷与空调作业;
    (六)爆破作业;
    (七)矿山安全作业;
    (八)矿山应急救护作业;
    (九)危险化学品装卸、押运作业;
    (十)烟花爆竹生产涉药作业;
    (十一)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涉药、押运作业;
    (十二)锅炉作业;
    (十三)压力容器作业;
    (十四)起重机械作业;
    (十五)电梯作业;
    (十六)客运索道作业;
    (十七)大型游乐设施作业;
    (十八)压力管道运行操作作业;
    (十九)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作业。
  • 特殊工种是指从事特殊岗位工作的统称,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
    1991年,原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条对特种作业作出了定义。国家经贸委1999年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对上述定义作了部分更改,明确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如电工、金属焊接和切割等)。
    从事这类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 有毒有害工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特殊工种,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符合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所从事工种在国家特殊工种目录范围内并达到规定年限,有毒有害满8年以上(含8年)、高温井下满9年以上(含9年)、高空特别繁重满10年以上(含10年)。
  •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连续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累计满8年就可以提前5年退休。对于原从事特殊工种满规定年限,但后又脱离特殊工种超过5年及以上的,原则上不允许再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但对于因从事特殊工种影响身体健康,不能再坚持正常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可以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目前实际情况是在年限上不需要连续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累计满8年,只要累计满8年就可以提前5年退休。
    另外,各省市对“满年限后脱离岗位满5年及以上,原则上不允许再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这条采取比较灵活的处理情况,具体的必须到你所在当地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咨询看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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