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继父隐瞒其他继承人骗取了公证书(说名下无子女),现在将房产过户了,这样可构成诈骗吗?派出所不肯立案,说这是民事继承权,我还能通过什么办法追究他的欺诈行为!

2019-04-26 11:10: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最划算的过户方式,当然是继承过户。办理继承过户住房,在2016年7月起,取消继承强制公证,可以省公证费2%,继承过户住房,只有几百元手续费。但是,继承住房,需要房产证登记人和住房共有人死亡之后,才可办理。
    2、过户有两种方式,一是赠与过户,第二是买卖过户,如果该房产受让者今后打算转让,建议还是买卖过户,赠与过户免交营业税和所得税,契税和工本费还是要交,赠与还需办理公证手续,而且今后再次转让需交20%的所得税。办理过户需买卖双方夫妻本人(未婚开未婚证明)到场,房产过户带房产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去房管局先查档(核实买方是否第二套房),签订一个买卖合同备案,缴纳相关税费,然后凭查档单、缴费凭证,以及上述材料办理过户。
  • 房产过户公证的费用  
    (一)通过继承取得房产办理过户的费用  继承过户的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  
    (二)获得赠与取得房产办理过户的费用  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再加上契税要远远高于买卖过户的税费。  办理房屋赠与需交纳的费用:办理房屋赠与的费用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房屋评估费,由评估部门收取(如按指导价计税不收取评估费);二是房屋赠与公证费,由公证机关收取;三是按房屋评估价或指导价的3%收取的契税,由国家税务部门收取。另外还有房产证印花税每本5元。
  • 房产过户给子女要怎么做,  
    一、房产过户给子女要怎么做  按房屋产权赠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1、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父子关系证明》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再带上述手续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费用;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
    0.5%缴纳。  
    (3)契税;按房价3%缴纳。  
    (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5)所得税;按房价1%缴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
    80.00元。  按房屋买卖办理过户:  
    1、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
    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
    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
    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
    0.5%缴纳。  
    二、夫妻之间房产过户情形有哪些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过户: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约定一方婚前房产归另一方所有,还是约定双方面婚内房产归一方所有的,都属于房产的赠与,应当先办理赠与公证书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应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婚内的取得的房产在申请登记时多由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申请而非双方共同申请,所以对于以夫或妻一方名义登记的房产而实际属于夫妻共有的,应当由夫妻两人共同向房产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  
    (二)因解除婚姻关系而发生的房产过户: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双方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后,领取离婚证书;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因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而引起房产过户的,应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书以及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由双方共同申请办理;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的,可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凭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直接办理。
  • 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过程中,哪些情况需要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有关规定,以下几类情况必须办理公证:
    1、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合同公证书”;
    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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